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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稿匿名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0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顺利进行,各培养单位须将参加匿名评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做匿名处理。匿名处理的办法如下:

1、做匿名处理的论文,应在封面、扉页等处隐去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在作者姓名处代之以编号。博士研究生的编号一律以“B”打头,硕士研究生的编号一律以“S”打头。匿名编号的规则为:

代表博士/硕士的“B”或“S”+2位数学院代码+3位数个人代码

其中,学院代码由研究生院统一编写(见表1),个人代码由各培养单位编写。如,编号“B01001”为财政学院序号第一的博士研究生。

1、学院代码

学院

代码

财政学院

01

金融学院

02

会计学院

03

税务学院

04

保险学院

05

统计与数学学院

06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07

经济学院

08

商学院

09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政府管理学院

11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12

法学院

13

社会发展学院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5

文化与传媒学院

16

外国语学院

17

信息学院

18

财经研究院

19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20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21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

22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

23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

24

2、做匿名处理的论文,应去除版权页以及后记、致谢等可能导致作者信息泄露的内容。

3、各培养单位应在3月25日之前将做过匿名处理的论文电子版(PDF格式)报送学位办邮箱:xwb9076@163.com,同时将《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见附件)的电子版和纸版交至学位办。

附件:匿名评阅论文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