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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单位编写教学案例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3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研字[2011]63号

关于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单位

编写教学案例集的通知

各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单位:

为了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的教学资源建设,进一步推广案例教学,经研究决定组织编写专业学位教学案例集(以下简称“案例集”),首批计划立项资助13部,在2012年结集出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集名称

教学案例集的正式名称为中央财经大学《专业学位名称+教学案例精选》+序号,如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教学案例精选》(第一辑)、中央财经大学《资产评估教学案例精选》(第一辑)。

二、案例集的基本要求

1.每部案例集的总字数为25万字左右,由20-30个案例组成。每个案例的篇幅一般在0.5-1万字之间,最多不超过1.5万字。

2.案例需以实际企事业单位为原型进行编写,核心素材必须为通过实地调研、访谈得到的第一手材料,转引的二手资料可以作为补充。

3.案例的编写者为在我校实际从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的专职任课教师或校外导师,也可以根据需要吸纳少量研究生参与案例编写,学校鼓励教师与实务界人士联合开发教学案例。

4.案例集的内容应尽可能覆盖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适度照顾选修课程,避免案例过于集中于某一领域或少数课程。

三、案例集编写工作的组织

1.各学院、中心主管专业学位教育的领导为案例集编写工作的组织者和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工作,履行相关承诺。案例集出版时,根据统一要求为案例集出版作序。

2.案例集编写采用主编负责制。每部案例集设主编一人,负责落实案例的选题、编写者选定、修改、校对等工作。可根据需要增加副主编1-2人。

3.编写者根据主编的要求负责与案例相关的调研、访谈、编写以及后续的文字加工等工作,并对相关文字内容负责。同一部案例集中,编写者作为第一作者提交的案例不得超过2篇。

4.案例集的体例及其他文字规范另行规定。

四、案例集编写经费及使用

1.每部案例集的编写经费为5万元,采用前期资助的方式拨付。出版经费由学校另行解决。

2.案例集编写经费应该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挪用。

3.编写组织费为案例编写经费的10%,由主编支配使用。剩余经费由主编按照编写者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建议以提交选题时申报的篇幅为依据。

五、申报、审核工作流程

2011年9月23日, 发布通知

2011年9月24-9月30日 各培养单位确定主编

落实选题,组织填写申报表

2011年10月10日 各培养单位提交申报表

2011年10月14日前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资助名单

六、编写经费的拨付使用

1.项目通过评审获准立项后,学校拨付编写经费。

2.编写经费由编写者提供票据报销,相关票据需符合211项目经费报销的相关要求和学校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3.项目经费的报销工作应在2011年10月底之前完成。案例集主编应在2011年10月26日前将足额票据交至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310)。

七、其他说明

1.每个培养单位限报1项,有两个及以上专业方向的培养单位可适当增加名额,但最多不超过3项。

2.为了保证教学案例的编写质量,学校计划在立项评审工作结束后组织教学案例编写方面的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中央财经大学专业学位教学案例项目申报表.doc

另请登陆研究生部主页公告栏下载附件。

研究生部

2011年9月23日